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,持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和报考证明(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,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)、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,于2018年11月11日—12日工作时间到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(北淀浦河路1000号二楼高招、学业考办公室)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。资格审核通过后,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。
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
2018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