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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录取考生纸质档案递送给录取高校的办法
发布日期:2016-08-11 10:13:31   来源:考试服务中心

    今年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到区(县)高招办领取本人纸质档案的时间统一为8月22日(周一)至8月26日(周五)。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报名区(县)高招办或毕业学校领取【往届生到区(县)招办,应届生到毕业学校】。

 

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

2016年8月11日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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