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考生实行自查。考前14天,考生本人须按照要求如实、完整填写考前14天相关信息并签字,做到“一人一承诺书”。该承诺书作为考生考试进入考点的凭证之一。考生如有体温超过37.3°C等症状(含虽无其他症状,但平时基础体温高于37.3°C者),须自行前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考试当日凭核酸检测报告经现场检查后,方可进入考点进行考试。
2.考生进入考点必须佩戴口罩,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考点的防疫安排。
3.考生在考前14天内,要注意自身的建康管理,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会。
4.考生考前如有身体不适,及时就医,如有新冠肺炎流行病调查所列症状,及时就医并做相关检测。考生家长把检测报告,病历诊断报告交青浦区教育考试中心。
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
2020年5月
附: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
本人(姓名: 性别: 身份证号: 手机号码 : )是参加2020年中考的考生,我已阅读并了解该考试考前提醒、考生须知、疫情防控等要求,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,未离沪外出。经本人认真考虑,郑重承诺以下事项:
一、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内的体温均属实。
二、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。
三、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,提前抵达考点。
四、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,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,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1. 5月16日至5月29日期间,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/疑似病例/已知无症状感染者?
○是 ○否
2. 5月16日至5月29日期间,是否接触过有发热和/或呼吸道症状患者?
○是 ○否
3. 5月16日至5月29日期间,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炎病例?
○是 ○否
4. 5月16日至5月29日期间,家中是否出现2人及以上有发热和/或吸道症状?
○是 ○否
5. 5月16日至5月29日期间,是否有以下症状,如有请在方框内划√
○是 ○否
症状:□发热 □寒战 □干咳 □咳痰
□鼻塞 □流涕 □咽痛 □头痛
□乏力 □头晕 □肌肉酸痛 □关节酸痛
□气促 □呼吸困难 □胸闷 □胸痛
□结膜充血 □恶心 □呕吐 □腹泻
□腹痛 □其他症状
6. 5月16日至5月29日期间,是否服用过退烧药、感冒药、止咳药?
○是 ○否
7. 5月16日至5月29日期间,如果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,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?
○是 ○否
8.体温记录表
日期 |
体温 |
日期 |
体温 |
5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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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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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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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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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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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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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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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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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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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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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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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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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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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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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家长签字: 考生本人签字: